放寬保代簽字權利于強化競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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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14:09:10
責任編輯:王逸之
來源:前瞻網
前瞻網摘要:保代簽字權為“兩人兩板單簽”,如今改成了“兩人兩板雙簽”,則意味著保代可薦項目數量增多,保代是稀缺性資源的現狀將得以緩解。
在中國證監會3月16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關于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意見》正式公布。
該文件調整了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項目家數的規定,即在現行2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1家發行人的保薦工作,可同時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各有1家在審企業的基礎上,調整為允許同時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各有2家在審企業。
保代競爭更激烈 投行話語權大增
筆者認為,此前,保代簽字權為“兩人兩板單簽”,如今改成了“兩人兩板雙簽”,則意味著保代可薦項目數量增多,保代是稀缺性資源的現狀將得以緩解。同時,它也大大提高了投行的話語權和主動權,以前,保代作為“香餑餑”被爭搶,如今,投行可以更加自主地選擇信譽好、能解決問題的保薦代表人。
可以預估的是,簽字權放寬后,保代群體將日益面臨分化,具有良好的個人品牌、有項目資源、有能力的保代最多可同時簽4單,而僅憑資格而獲得簽字機會的保代則面臨挑戰。筆者認為,這有利于提高保薦代表人行業的市場化競爭,并有效引入優秀人才,保證行業人才的供給。
與此同時,每名保薦代表人可在創業板和主板上各簽兩單,意味著上市通道擴容約一倍。若按照以前“兩人一單”的規則,就意味著很多上市項目短期無法上市而長期占用上市通道。在保薦人供給有限的情況下,增加上市通道,可以為證券公司提供充足的上市資源來受理上市業務。
保薦質量有望進一步提升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新文件的出臺,是在“積極推動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誠信約束”大背景下進行的。其主要考量,在于順應新形勢下的市場發展需求,在重視保薦代表人責任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保薦機構的責任,進一步發揮保薦機構的整體作用,推動實現全程有效內控,夯實保薦項目基礎。
但簽字權放開對于提高項目質量能否起到實質性作用,業界仍在熱議中。筆者認為,改革效果還有待時間的考證。
15名保代首嘗單板雙簽
根據證監會4月12日公布的IPO在審企業公開信息,筆者發現,保代新政發布不到一個月后,至少已有11名保代在主板雙簽,4名保代在創業板雙簽。此外,兩板合計三簽的保代也隨之出現,在這份公開目錄中,就有8名保代同時負責3個IPO在審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這15名單板雙簽保代中,單板雙簽保代最多的是華林證券、廣發證券、中信建投。而且,于2004年4月首批注冊的保代表現驕人,在15名雙簽保代中,7人系首批保代;在8名三簽保代中,3人系首批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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