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打假萬花筒
2012年末,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關于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在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特別關注發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關聯方代為支付成本費用等、與利益群體(保薦機構、PE機構等及關聯方)發生交易往來、體外資金支付貨款、壓低員工薪金、調控期間費用等十二項粉飾或操縱利潤情形。
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執業質量問題的,將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處理;發現財務造假、利潤操縱等明確線索的,將轉稽查部門做進一步調查;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發行人不配合中介機構實施核查,提供虛假財務資料的,一經初步查實,將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同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審核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其基礎與核心是狠抓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客觀性和準確性,要能反映企業的本來面貌。為此,中國證監會專門發布了14號文,并就會計監管風險提示明確發文要求,一系列行動均劍指發行市場一直被詬病的財務信息失真、虛假及欺詐發行上市。
2012年的新大地事件成為深圳創業板開閘以來“造假第一案”;隨后,創業板又爆出了三奧股份涉嫌造假的新聞。這一系列的丑聞暴露了現行IPO環節的諸多漏洞。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深化發行制度改革,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身處萬花筒般形形色色的IPO亂象之中,牽涉其中的各方人員開始了各自的IPO打假征程。
投行人:不是在項目現場,就是在去項目的路上
一位投行保代在微博上吐槽,稱他的新疆團隊,要核查50%供應商,需要走訪1260戶農戶,這些分布在20多個場站,“問我怎么辦?我也不知道”。
“下了飛機就往返于各大客戶,連司機都有意見,除了睡覺,一天只有2個小時人是站在地上的,其他時間都在路上跑。”這位投行保代在接受《理財周報》采訪時,哀嚎連連。
這是2013年初的保代寫照。始于年初的這場規模浩大的IPO財務審查行動,令各家券商投行、會計所、律所全體總動員,偌大的工作量讓中介結構疲于奔命、叫苦不迭。
斗智斗勇先要跟客戶斗。“老有人覺得投行與擬上市公司沆瀣一氣,只會粉飾業績,其實我們也要處處提防客戶騙我們。”在某券商投行項目組工作的張某一肚子苦水。“遇上不規范的公司,滿嘴跑火車,對我們說的話有一半是真話就不錯了。就算是好企業,也沒人敢打包票句句屬實。”
“準備招幾個實習生”,IPO發行停滯曾有很多投行進行了裁員減薪,這次專項核查人手不夠,一位保代盼著實習生能幫忙做材料。
財務專項核查涉及面廣,其中營業收入和利潤的確認是一大重點,而事關收入的供應商和客戶都需要重新走訪和調資料。
查閱一份券商的財務專項檢查自查程序表時發現,與客戶相關的核查條目多達20條,其中最為詳盡的包括分析客戶各月銷售收入波動合理性,核查是否引進臨時客戶,難怪有中介機構笑稱自己可以去做偵探。
“在公司銷售收入80%來源名單中的所有客戶,或者前50家客戶都要進行走訪和核查。”一家深圳的投行這樣要求保代和擬上市公司。
實際上,消費類企業如服裝零售,在收入確認上存在頗多難題,需要走訪的客戶眾多。一位保代稱:“短短時間內,我們需要核查的客戶甚至比申報材料之前范圍還要更廣。”
目前所有投行高管最頭痛的是近在眼前的“勸退”工作。“勸退比拉客戶還難。”某上海券商的投行業務負責人預計,此次財務專項檢查將剔除近300家排隊企業,“但個別客戶自視甚高,加之準備上市前吸收了不少戰略投資者,都等著上市后退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走到排隊這一步的公司沒人想半途而廢。”
一些項目不多的小投行更是難以啟齒勸客戶撤回IPO申請材料。“與我同年入行的一個老朋友手里捏著一個業績有些懸的公司,他天天盯著核實數據,就差去燒香拜佛求上天讓公司涉險過關。”前述上海券商投行負責人透露,朋友所在的券商投行業務規模小,銷售團隊拉來一個客戶相當不容易,而且客戶大多是“關系戶”,如果勸退,不僅投行團隊的獎金打了水漂,背上顆粒無收的名聲,還會得罪人。
會計師面臨“生死時速”
“我們經常自嘲,經過這次財務自查,就算以后不干審計了,改行去做私家偵探也綽綽有余。”楊林(化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笑稱。
楊林是國內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的一線會計師,當前正服務于某創業板企業的IPO項目。IPO核查的開始,已經極大地加快了他的工作節奏。
“證監會重點規定的核查項目,可謂刀刀見血。應該說企業通常玩的貓膩現在已經無所遁形了。”楊林雖然每天疲于奔命,但對證監會的種種措施還是頗為贊同。
但他話鋒一轉:“立意是極好的,但在執行的過程中會面臨很大的障礙。”
“現在殺傷力最大的手段是全面核查企業近三年來的所有銀行流水,這也是我們當前最難推進的工作”,楊林對此頗感撓頭,“你說說,發行人的某些銀行賬號都銷掉了,已經不是該銀行客戶了,現在還要人家給你打對賬單?”
“就算能打得出來,銀行也沒有電子版的單據給到你,只能一筆一筆地手工對賬,然后再自己敲到電腦里。”
據悉,單是這一項工作就要耗費掉楊林所在的團隊3-4個工作日。但是采用這個手段,企業的每一筆大額資金進出都將有據可查。
“以前我們查銀行流水,是做余額審計,看看還剩多少錢。現在不一樣了,發生額和余額都要審,錢從哪來到哪去,看得清清楚楚,什么都藏不住了。”楊林表示,“這對很多不稱職的會計師是個很大的打擊。”
查過發行人的“錢袋”以后,會計師還要去查供應商和客戶的“戶口”——工商底稿。據悉,證監會這一規定旨在摸清供應商和客戶的注冊資本、注冊地、股權結構等信息。“調工商底稿,應該是律師到工商局去辦理,但是現在很多地方就算你有律師證也不會給你辦的。”楊林表示,“必須這些企業自己開證明到工商局,才會給你調這個文件。”
可想而知,由于調查涉及供應商上下游的眾多企業,這對會計師將是多么巨大的工作量。單是楊林的這個項目,就要調查約200家企業。拿到工商底稿之后,會計師還要去調查企業的關聯自然人。
“往年也就是查查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配偶。現在的范圍則大大擴張,要嚴格按照《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進行調查。”楊林說,“拿到他們的身份證復印件,然后按照工商底稿的信息去對比,看名字是不是相近,資料是否雷同。”
記者查閱這份《指引》的附則,“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此外1月29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相關問題的答復》,業內人士稱為“17號文”。
該文最重要的是兩點:一是發行人也需要做自查報告,這樣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發行人三方都要為自查結果負責;二是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自查的范圍應包括整個報告期,而不僅局限于2012年度報告。
“這無疑是一件火上澆油的政策。”楊林笑稱,“業內一般都不會把前兩年的工作做得很細,據我所知,已經有很多會計師現在正在‘補’前兩年的底稿和審計程序。”這樣無疑是要逼迫很多不合格企業知難而退或自然死亡。
律師:推動證券民事訴訟立法和司法
在IPO中介利益鏈中,律師在IPO過程中相對于投行和會計師,其作用有限,同樣是為企業上市造勢,鳴鑼開道,需要操勞兩三年的時間,報酬卻肥瘦不均,是因為眼下保薦通道是個稀缺資源。
其實,律師在IPO過程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律師擔負著對公司合法合規性核查的職責,并在上市申請之前盡可能地幫助企業完善管理制度和架構。在企業IPO過程中,每一個步驟都需要證券律師參與談判、盡職調查、撰寫備忘錄、出具法律意見書。證券律師是資本市場的“看門人”。
“核心是解決堰塞湖問題,800多家企業排隊上市的問題早晚要面對,不來點狠招很難改變現狀;其次,也算是對于之前出事兒的情況給予一次回應,之前造假的過會讓會里丟了面子,現在把責任明確放下去,再出事兒就有根有據的打板子了。”對于此次的IPO打假工作,一證券業律師表?示。
亦有證券業律師表示,談中介的作用和責任,不能脫離當前法律環境和執業環境。“郭主席的愿景很高遠,如注冊制、信息披露為核心等等,長期還是看好的,但需要時間;我倒認為證監會在推動證券民事訴訟立法和司法上,應發揮主動性,這才是根本。”一直以來,我國法律對中介的法律責任偏弱,威懾力不足,證監會對中介一般通過采取監管措施和行政處罰來進行威懾。不過,在該律師看來,在目前環境下,難度也非常?大。
地方證監局:考量經營狀況合理安排上市進程
隨著IPO財務核查的深入開展,各地地方證監局也加入到打假隊伍中來,地方證監局在動員各轄區企業和中介機構的同時,也結合各自特點做出了相應部署和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多地證監局告誡在審企業,要考量經營狀況、業績等因素,合理安排后續上市進程。
天津證監局要求轄區內13家報會企業及保薦、審計機構務必于3月31日之前提交自查報告,同時警示各中介機構,要全面自查、密切配合、全程留痕,并誠懇告誡在審企業要按照自查情況,考量經營狀況、業績等因素,合理安排后續上市進程。
陜西證監局在具體部署中也表示,在審企業和中介機構要實事求是,克服僥幸心理,認真對照核查結果安排后續工作,符合要求的要積極上報,值得推敲的可以整改完善后申報,問題突出或創業板擬上市企業業績下滑的要主動撤回申報。
青島證監局副局長韓汝俊在部署專項核查時也表示,若公司業績出現大幅下滑,不能滿足企業上市條件,建議及早撤回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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