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如何應對IPO超募新政下的利益博弈
未雨綢繆,擬上市公司如何應對
限制超募新政出臺后,如何權衡利弊,選擇最有優的發行方式,已然成為當下眾多削尖了腦袋沖刺IPO的擬上市公司所要做的重要功課之一。為300余家企業提供過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的IPO咨詢機構前瞻投資顧問總結認為,擬上市公司可以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考慮:
1、注重募投設計的全局觀
以前的募投項目設計不會太多去考慮是否匹配實際募集資金的問題,“注水”行為比較普遍。但在新股發行拒絕超募原則指引下,上市公司募投項目的資金需求決定著新股發行數量與募集資金總量,甚至于發行市盈率都有可能與募投項目有著聯系。
因此,以后募投項目設計的就需要全局考慮。新規之下,如果預計發行后公司仍有可能面臨著資金吃緊的問題,發行人可以采取擴充項目預算的方式來募集更多的資金,以彌補超募被限的不足。
2、對照行業平均市盈率
原定1月14日發行新股的東易日盛,近日發布公告將發行日期推遲至2月11日,原因是該股發行價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按證監會12日晚緊急發布的《關于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必須連續3周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新規之下,發行人在設計發行市盈率的時候應注意對照行業平均市盈率,畢竟為了能以更高的市盈率發行而貽誤最佳上市時機,甚至因此被拒之IPO門外,是得不償失的。
3、注意老股轉讓的比率
雖然目前監管層還沒有出臺明顯限制老股轉讓比例的明文規定,但在目前這種市場反應之下,相信不久的將來,監管層會完善這方面的配套監管政策,況且目前的高份額老股減持量已經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
4、減少公開發行比例的目的也可以是為了日后增發融資
擬上市公司減少公開發行數量,除了是為了增加老股減持的比例外,也是為了日后用來增發再融資。
總之,在現有政策框架內、在現有利益博弈之下,擬上市公司需要綜合考量,選擇盡可能對自身有利的發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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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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