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產能政策頻出 水泥企業如何生存
2013年以來水泥行業相關政策解讀
◆ 《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
2013年10月,國務院制定《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該文件指出,通過提高財政獎勵標準,落實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等措施,鼓勵地方提高淘汰落后產能標準,2015年底前再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同時,加快制修訂水泥、混凝土產品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依托現有的水泥生產線發展特種水泥等。
◆ 水泥相關標準出臺
2013年12月,我國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 30485-2013)及其配套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 662-2013)等3項標準。該標準對我國水泥污染物的排放進行嚴格的限制,將進一步加大水泥生產企業的減排力度,加快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速度。
◆ 《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4年5月,國家發改委等出臺了《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指出,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明確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窯、干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硫鋁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除外)、立波爾窯、濕法窯生產熟料的企業,其用電價格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40元。這有利于促使水泥生產企業提高生產技術水平,進一步加快落后產能的淘汰。
此外,2014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水泥行業準入條件(2014年本),對水泥行業的建設標準與生產布局,生產規模、工藝與裝備,清潔生產和環境保護,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等諸多方面進行嚴格規定,目的在于化解水泥產能過剩,實施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等。
減排壓力加大下企業的發展策略
前瞻產業研究院分析師祝建梅認為,當前不斷出臺的相關政策,加大了水泥生產企業的減排壓力,除塵、脫硝等環保投資比重的上升增加了企業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企業的盈利空間,尤其是對生產規模較小,融資難度較大的小型企業,其面臨較大的生存壓力,小型企業只有不斷提升技術水平,符合相關規范才能避免在淘汰落后產能的浪潮中被淘汰,拓寬融資渠道,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的市場覆蓋面和占有率等是其增強競爭力的有效有段。
針對水泥行業的大中型企業,由于其生產規模較大,多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通過并購整合等方式擴大市場規模,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更有利于其迅速占領區域市場,另外,該類型企業可利用自身的品牌、技術、管理等優勢延伸產業鏈,涉足上下游產品市場,實現產業和產品的多元化,有利于降低經營風險。
如在招股說明書、公司年度報告中引用本篇文章數據,請聯系前瞻產業研究院,聯系電話:400-068-7188。
前瞻經濟學人
專注于中國各行業市場分析、未來發展趨勢等。掃一掃立即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