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爆炸事故損失遠不止7.5億 “大躍進”弊病“觸目驚心”
1月9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安監總局發言人披露了青島爆炸事故原因,而調查報道有望在國務院批復后正式發布。此次事故被正式定性為責任事故,總體可歸結為:設計規劃不合理、安檢不到位和處置不得力等。根據安監總局認定,青島爆炸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了7.5億元。
但是,很顯然,青島爆炸事故損失不能只用金錢來衡量,僅事故造成的遇難者人數就達到了62人,還有136人受傷,對無數家庭和社會造成的影響遠遠不止7.5億元。而隨著事故處理善后,我們不禁要問:青島爆炸事故是否還會重燃?
近些年來,我國油氣管道建設一直處于突飛猛進的狀態。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石油管道運輸發展前景及趨勢預測報告》顯示,中國油氣管道建設由1978年的0.83萬公里增長到2007年的5.9萬公里,而截至2013年10月,我國油氣管道總長度已達10.6萬公里。預計到2015年,中國的油氣管道總長將達15萬公里。
我國油氣管道建設速度堪稱“大躍進”,35年間增長了11.8倍。而隨著油氣管道建設的“大躍進”,在管道規劃、管道建設和管道管理中,安全事故頻發。
目前,中國油氣管道事故率平均3次/1000千米•年,遠高于美國的0.5次/1000千米•年和歐洲的0.25次/1000千米千米•年。據不完全統計,自1995年以來,全國共發生各類管道安全事故1000多起,平均每年超過55起。而就在事故發生后,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部署,事后共檢查了將近3000家石化企業和石油庫,查出的隱患有近2萬項。
由此可見,青島爆炸事故不是單獨的案例,而是我國頻繁發生的管道事故中的一例。而在多年了“大躍進”下,我國管道建設已經處于事故累積和多發期,有必要進行一次全國范圍的全面和徹底的檢查,并且在制度方面形成常態化管理,并且在相關的法律規定方面尋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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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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