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體育場館應不應該向學生收費
最近,一份名為《溫州大學體育場館有償開放的收費標準》在網上引發熱議。《標準》注明,最貴的是周末及節假日18-22時的室內籃球場,為400元/小時;最便宜的是周一至周五9-18時的乒乓球,為20元/小時。有網友提出,對學生也收費太不厚道了,也有網友認為,不少高校都有類似收費做法,是個普遍現象。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體育產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分析認為,我國高校多為事業單位,其性質決定了體育場館供給所需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及其自籌。從近年來高校體育場館供給所需資金的來源渠道來看,政府財政撥款的比例逐步下降,而學校自籌資金的比例呈現上升趨勢。根據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顯示,“九五”以來高校體育場館資金來源中學校自籌資金的比例為49.2%,而“十五”前三年學校自籌資金的比例增加到58.8%,其中在2001年高校新增體育場館的資金來源中學校自籌資金比例更是高達65.7%。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體育產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分析認為,體育場館建設資金越來越依靠學校自身,為了實現體育場館盈虧平衡,學校對體育場館進行收費無可厚非。但學校對體育場所收費可以采取分區間的方式,比如在運動高峰時期收費,以達到控制運動人員和場所管理的目的。學生是無收入群體,收費原則上不能加重學生及其家庭的負擔,因此對收費標準的設定應有嚴格規定。不過,學校體育場館可以向社會大眾開放,并進行收費,這應該會是一個很好的經費來源渠道。學校體育場館集資源、功能、人才、人文環境優勢于一身,只要做好管理,無論是服務的質量還是種類,都能夠較好地滿足社會體育鍛煉需求,達到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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