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自貿區或成立 港法官可于自貿區執業
2013-11-19 08:16:20 責任編輯:QZ133 來源:大公網
據可靠消息,粵港澳自貿區或已被批準。據專家介紹,自貿區成立后,香港法官可到自貿區執業,而香港大中小學也可直接到自貿區辦學。
16日舉行的“中國發展新階段:港澳定位與角色”國際學術研討會探討的主要話題。有專家在會上引述國家商務部人士透露,粵港澳自貿區跟上海自貿區的性質不一樣,而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正推動加快這一事宜,“但目前具體名稱還沒確定,未必叫‘粵港澳自貿區’”。也有專家建議,可在粵港澳自貿區內實行類似香港的制度,在法律、教育、信息、通訊等4大方面進行制度創新。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教授、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宋恩榮認為,上海自貿區在利率市場化、資本帳兌換和人民幣離岸業務各方面,都會作新的嘗試。長期而言,如果上海自貿區改革成功,香港面對的競爭壓力將會大增。他認同,今后香港要加強跟廣東的深化合作。
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指出,如今廣東相比上海僅有的優勢是開放,要加快聯手港澳共建自貿區。他建議,可從法律、教育、信息、通訊等方面進行制度創新,如香港法官可到自貿區執業,香港的公、私立院校直接引入自貿區辦學,上網如港澳般自由化,而在自貿區不用撥00852就可以直打到香港等。“如此,不是申請稅收優惠等政策,而且有別于已獲批的上海自貿區,獲中央批覆的可能性大大提升”。而且,將南沙、橫琴和前海等“打包”申設粵港澳自貿區,還有一個明顯優勢是毗鄰東盟,而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加快建設過程中,粵港澳自貿區可充當先行先試的地區。
“對‘粵港澳自貿區’的制度創新來說,香港就是最好的自貿區榜樣,可在區域內實行類似香港的制度。”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張亮建議,廣東應注重用“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是將工作納入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以及新一輪自貿區建設之中,另一方面,繼續在CEPA框架下大力推進粵港澳緊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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