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險延長兩年 部分人群起付線下調至2千元
2018-06-07 17:31:12 責任編輯: 來源:深圳本地寶
近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通知,將《關于提高我市困難群體居民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兩份與市民醫保息息相關的文件有效期延長兩年,至2020年4月15日。
部分人群起付線下調至2千元
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的《關于提高我市困難群體居民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規定,經我市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人員,參加我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后,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5〕7號)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待遇時,起付標準由其本人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下調至2千元;起付標準以上符合規定的費用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80%;提高上述困難群體居民的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所增加的支出暫由我市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納入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承辦機構支出核算。
重疾險參保人待遇:
自2015年4月15日起試行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參加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后,享受以下待遇: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屬于社會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且應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承辦機構支付70%;在同一社會醫療保險年度內,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承辦機構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1、凡本網注明“來源:***(非前瞻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征稿啟事:
為了更好的發揮前瞻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前瞻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專家來稿。(查看征稿詳細)
網友評論
0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前瞻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