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族金融:互金整治辦擬定十項舉措 重申嚴懲惡意逃廢債行為
2018-08-15 16:07:50 責任編輯: 來源:互聯網
P2P網貸行業逐漸走出風雨,出借人群體中的聲音開始轉向以正能量為主,這與近期監管動作密切相關。
據新華網消息,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召開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及規范發展工作座談會,會議匯總分析了當前網貸風險形勢及前期應對工作情況,并就下一步風險應對擬定了十項措施。
米族金融分析認為,相對于8月初的“九項工作安排”從方向性著眼,本次的“風險應對十項措施”更側重于具體工作指示。其中兩個“惡意”尤其引人注目:“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和“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臺”。逃廢債在近期的最高監管文件中每次必提,平臺退出的相關內容則在本次十項措施中占了三條。一方面足見近期這兩個“惡意”現象之嚴重、危害之大,另一方面則體現了監管層對保護出借人合法權益及穩定行業秩序的決心。
(網圖)
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
針對惡意逃廢債現象,十項措施再次重申了8月8日《關于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的精神: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將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和個人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據媒體報道,截至8月9日晚,已經有包括宜人貸、米族金融、拍拍貸在內的至少52家合規平臺按監管要求上報了相關信息。P2P行業聯合行動,一場圍剿惡意逃廢債的攻堅戰已經全面打響。
目前的惡意逃廢債現象主要成因有二:一部分借款人因此前違約成本低而想趁亂渾水摸魚,另一部分則被鼓動、不懂法,以為“錢是跟平臺借的、平臺倒了就不用還錢了”。米族金融表示,P2P的業務實質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出借人是債權人、借款人是債務人、P2P平臺居間撮合,三者的關系自合同簽訂時即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按時還款是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這個義務并不會因為平臺不存在而消滅。就是說,錢是跟出借人借的,即便平臺倒了,錢也必須要還。
之前惡意逃廢債猖獗的一大原因是后果“輕飄飄”,這次終于等到監管磨刀霍霍。“上征信”戳中了惡意逃廢債借款人的要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則是個在后面補刀的。一旦失信,行走社會的條條大路都被自己堵了個嚴實,何況還會波及家人,還款是唯一正解。
此外,米族金融呼吁監管和行業協會在惡意逃廢債的應對和處理上盡快制度化,尤其是形成事后追繳、持續追繳機制,徹底打破惡意逃廢債借款人不還款的僥幸心理。
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臺
十項措施的第二個“惡意”指向平臺退出。“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臺。緝捕外逃人員,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實際上,還有另外兩條內容也直指平臺退出,要求退出平臺的股東依法承擔連帶責任、退出需規范化制度化。
據網貸天眼不完全統計,7月問題平臺共253家,主要以提現困難、平臺失聯為主,其中平臺失聯的共97家,占比38.34%。近兩個多月以來,跑路失聯類的惡意退出在損害直接出借人利益、加劇行業恐慌、擾亂市場秩序等方面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也留給了眾多合規平臺“無法承受之重”。
米族金融表示,惡意退出一方面是平臺喪失從業操守、道德風險爆發的表現,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暴露出網貸行業“顧頭不顧尾”,缺乏退出機制。沒有制度約束、缺乏違規操作懲罰措施,惡意基本不需要付出代價,那么道德的天平很容易向利益一方傾斜。形成退出制度化是當務之急,既讓心生退意的平臺有章法可循、有正門可走,同時通過嚴厲的懲處措施形成威懾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出借人的損失并消除不必要的行業負面影響。
8月9日,北京市網貸行業發布共建社會信用體系的聯合聲明。其中,行業機構聯合發出自律承諾,保證決不失聯跑路,并承諾對投資人負責,與投資人共同對逃廢債行為人追究到底。
以合規發展、嚴格自律為基本準則,米族金融鄭重承諾向出借人負責、為行業信譽負責,與出借人并肩打好惡意逃廢債攻堅戰。以在行業第一線奮戰多年的互金老兵創始團隊名譽和真實資產、堅實風控的實力為基礎,保證與出借人同攜手、共進退,保證平臺穩健發展的每一天都以保障出借人合法權益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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