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不能拉動消費 援助不能消滅貧困
今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爆冷授予微觀經濟學家、普林斯頓大學教授Angues Deaton。
諾貝爾經濟學獎反應特定時期的經濟熱點,有可能研究是幾十年以前做的,卻因為契合當下形勢與需要而獲獎,如2014年的博弈論,2013年關注資產價格,而今年的主題則是個體消費與如何消滅貧困。
Deaton的主要成就是對于個體消費的研究,得獎理由是“為設計推廣福利并降低貧困的政策,我們必須首先理解個人消費選擇。昂格斯·迪頓超過其他任何人,增進了(人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諾貝爾委員會表示,了解個人消費行為是制定正確經濟政策的關鍵,藉由將個人消費偏好連結到整體經濟的消費選擇,“迪頓的研究已經徹底改變了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及發(fā)展經濟學的研究”。
迪頓80年代進行了個體消費研究,提出“迪頓悖論”(DeatonParadox),假設消費者是理性的,人們消費會因為未來收入預測發(fā)生變化,當下的消費增長要超過當下的收入增長。但這個結論與實際消費數(shù)據(jù)有落差,消費變化較小相對平滑,收入大幅下跌似乎不會對消費產生同樣大的沖擊。迪頓認為持久收入比當期收入有更多“噪音”,平均、持久收入不能解釋消費的相對穩(wěn)定。理論與數(shù)據(jù)之間存在顯而易見的矛盾,就是著名的“迪頓悖論”。
迪頓指出,解釋悖論的關鍵在于研究個人的收入和消費行為,而個人消費行為同平均收入相比,其上下波動方式是完全不同的:簡單來講,即便經濟增長,有人收入增加還是會有人收入減少,但當我們計算代表性消費者時,這一個人收入的變化就被計算給平均掉了。
與從總體出發(fā)埋沒個人的研究不同,迪頓從個人消費行為著手。我國臺灣地區(qū)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吳中書表示,過去個體間差異被忽視,迪頓的研究指出,“以增加消費行為為例,要增加窮人的所得才有效,進一步對解決世界貧富不均有所貢獻。對高所得的消費者而言,所得增加對消費行為影響不大,但窮人的消費行為卻會明顯提升。
在貧富差距過大的社會,高收入階層即使繼續(xù)獲得更多的財富,也不會對提振消費帶來太大作用,如果低收入階層成為中產收入階層,則會對提振消費帶來明顯的作用。
現(xiàn)在,迪頓的模型已經通行全球,成為制定公共政策的依據(jù),并且被不斷改善。
別忘記,迪頓還是個計量經濟學家,理論建立在龐大的數(shù)據(jù)與入戶調研的基礎上。1980年前后,迪頓與約翰·穆艾保爾(Muellbauer)一同創(chuàng)立了對不同商品需求的估算系統(tǒng);1990年前后,他在消費與收入之間聯(lián)系方面所做出的研究;近幾十年以來,他以住戶調查方式,在發(fā)展中國家對生活水平的測量和貧困問題的研究。他還測試出衡量貧窮國家的最優(yōu)數(shù)據(jù)收集方式,解決不同國家之間由于物價以及消費產品品種、質量不同,而產生的統(tǒng)計口徑差異問題(數(shù)據(jù)不可相互比較)。迪頓還幫助我國臺灣地區(qū)的中研院建立“華人動態(tài)資料庫”。
自然而然的,迪頓的研究與消滅貧困有關。
要煽情的話,我們可以舉出迪頓的《逃離不平等》一書,講自己的家世,父親1918年出生在英國南約克郡以挖煤為業(yè)的小村子逃離,由于教育、由于刻苦、由于幸運,父母一輩逃離貧困,也是約克郡礦區(qū)的貧困到富足的逃亡,積極投入與付出才會有改變。但迪頓指出,人類不斷向前的故事,其實也是一個造就不平等的故事。
貧困國家脫貧到底需要什么?援助是低效的,政府無效是貧困的主要原因。在2013年的論文里,迪頓指出國家能力的缺失即無法提供富國人民習以為常的服務和保護,是貧困與落魄的主要原因。他反對富國對貧國直接援助,援助會破壞窮人最需要的東西,即本地國家能力的發(fā)展,窮國最需要建立一個有效政府。贊成富國減少援助,或者把資金給窮人。
消除戰(zhàn)爭,建立有效政策提供公共服務,政府高效才是根本,撒錢援助的方式只是面對貧困慘狀尋找的心理安慰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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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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