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狀告于正《宮鎖連城》抄襲 恐難勝訴
近期,編劇于正《宮》系列的第三部作品《宮鎖連城》在湖南衛視熱播,開播第一天就勢不可擋之勢問鼎收視冠軍,以超過1.5的收視率高優勢領跑各衛視。而因演員戴嬌倩的一句“《宮鎖連城》的故事來源于《梅花烙》”,引發了對該電視劇劇本抄襲的爭議。4月15日,臺灣編劇始祖瓊瑤致信廣電總局舉報于正抄襲,引爆了這場著作權之爭。
事實上,這并不是于正第一次陷入“抄襲”風波:《宮鎖心玉》被指抄襲《步步驚心》,《美人無淚》被指抄襲《甄嬛傳》,《美人天下》被指抄襲美劇《越獄》,《大丫鬟》被指抄襲新加坡電視劇《小娘惹》……“抄襲”和“山寨”現象在國內影視劇行業屢見不鮮,近年來甚至有更愈演愈烈之勢。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電視劇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機會分析報告》顯示,劇本是整個電視劇產業鏈的源頭,是影視制作企業的核心價值所在,一部電視劇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劇本的質量。但長期以來,我國電視劇行業呈現出“只有資本,沒有創新”的局面。各類翻拍、重拍劇不斷涌現,讓觀眾審美疲勞。而且,對同一題材的電視劇,跟風和抄襲現象嚴重,嚴重影響了國內電視劇制作市場的良性發展。
筆者認為,影視行業抄襲如此猖狂,與國內知識產權保護的環境不無關系。基于立法上的欠缺,瓊瑤此次狀告于正抄襲,恐難勝訴:
第一,法律不夠完善。近些年,人們的版權意識在不斷提高,我國對于版權的保護也在日益重視,但是在目前的法律中,還沒有對于影視劇抄襲的明確界定。而且,我國對文學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重點保護的是形式,而非中心思想。因此,《宮3》即使主線與《梅花烙》如出一轍,只要在文字表述上不一樣,就無法證明其構成“抄襲”。甚至更夸張的情況,即使把一部20集的電視劇全抄襲了,但擴充到了100集,這在我國也不能算抄襲。
第二,缺乏對抄襲行為的懲罰措施。前瞻網電視劇行業報告分析認為,我國影視行業抄襲成風,還因為抄襲的成本實在太低。由于缺乏相應的懲罰措施,對于有些明目張膽的抄襲,觀眾和原版作者只能進行輿論譴責,卻無法真正制裁抄襲者,這無疑是進一步助長了抄襲之風。筆者認為,對于于正的抄襲,或將就止步于“道德上的譴責”。
就生產規模來看,我國已當之無愧地成為世界電視劇生產第一大國。然而,在規模成長的背后,電視劇創新嚴重缺乏。我國電視劇產業鏈中各主體的地位是畸形的,創新的源頭——編劇最沒地位。例如,一部電視劇費用大幅度向演員傾斜,主要演員的費用每集高達6-12萬元,大腕演員甚至達到15萬元;而編劇的報酬卻被壓得很低,一般的劇本每集價格在1萬元-1.5萬元之間,導致編劇人才難以凸現,電視劇的內容和情節缺乏市場競爭力。
這種畸形的產業鏈結構導致了國內電視劇題材與內容上創新的缺乏,而版權保護的缺失更讓電視劇制作創新上“雪上加霜”。筆者認為,中國電視劇制作要真正上實現創新,必須從立法上給予保障,推動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在電視劇的制作及版權保護上,電視劇生產和輸出大國韓國的經驗值得去探究與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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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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