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100元空氣污染費是假 城市污水處理費是真
空氣污染費是不收了,但為何要對居民增收污水處理費?據悉,全國目前已經建成投產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滿負荷運行的不到1/3。沒有滿負荷運行的原因大多是運行經費不到位,有的省市沒有收取污水處理費,有的是只收工廠、企業,沒收居民的;有的是工廠、企業、居民的都收了,但收費標準定的很低,遠不能滿足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所需的最低費用。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3-2017年中國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資料顯示,目前污水處理行業重要通過四種方式來獲得盈利,包括BOT、準BOT、TOT以及托管運營模式。
BOT模式是企業通過收費扣除建造運營成本來獲取利潤。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人企業(項目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私人企業來承擔該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經營與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私人企業向設施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來回收項目的投融資,建造、經營和維護成本并獲取合理回報;政府部門則擁有對這一基礎設施的監督權、調控權;特許期屆滿,簽約方的私人企業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部門。
準BOT模式則是通過收取項目費用并扣除建造運營成本來實現,不過要除去政府投入資金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準BOT模式下,政府投入部分資金如國債,成為項目公司的股東之一。此種方式可以提高投資者的信心,減輕投資者的資金壓力,非常適合資金實力較弱的國內環保企業的運作。
TOT模式是企業通過有償移交從政府部門獲得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內的產權或經營權,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而得到相應的報酬,獲取利潤。TOT模式中,合約期滿后,企業要將項目交還政府部門。TOT模式對于投資者來講,由于其受讓的是已建成且正常運營的項目,建設期的風險完全不用承擔,因此會產生較大興趣,盡管其投資回報率會略低于BOT方式。
另外,托管運營模式是企業通過項目運營來獲得利潤。企業投入一定數量的啟動資金,以契約形式從建設方獲得項目的一定條件和期限內的經營權或處置權,通過自身的管理和資金優勢來獲取運營過程中的經濟回報。相對于BOT及TOT兩種方式,委托運營方式對企業而言,前期投入非常小,運營期間的支出與從政府取得的污水處理服務費相對穩定,風險較小,收益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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