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千棵樟樹連夜被砍 是村民“不講理”還是領導“太無理”
近日,新建縣望城鎮青西村村民程業進培育的“4畝多、幾千株樟樹”被連夜砍光。而事情的起因只是市領導一句“擋視線了,不好看”,而更讓人感覺吊詭的是,為了善后處理的“合法性”和“主動性”,鎮政府竟然找來資產評估公司,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私自對那片樟樹進行評估,而評估事實和價格自然難以讓當事人滿意。
只因領導的一句“擋視線了,不好看”,就讓村民16年的辛辛苦苦化為烏有,其中透露出的官本位思想不禁讓人憤懣。尤其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后,《決定》中明確表示“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鎮政府和村委會干部只為了自己的“官位”而獻媚,完全棄村民自身的利益而不顧,這種干部又怎配“講理”?
盡管對鎮政府和村委會干部的做法感到不滿,但是作為弱勢的一方,在木已成舟的情況下,村民程業進還是希望跟他們將一些“道理”,希望能夠盡可能挽回損失,找到解決的辦法。沒想到村委會早有防備,拿出了一份資產評估報告書,似乎勝券在握。評估書上顯示,程業進的樟樹是1471棵,評估資產為73893元。而程業進說:“4畝多地,被砍掉的樟樹至少有5000棵,怎么只有1471棵?”雙方對樟樹的數目產生了巨大分歧,也造成了雙方對賠償款始終談不攏。
那么到底誰的話更可信?盡管村干部已經“毀樹滅跡”,但是估算出相對準確的數據并不難。根據樟樹的栽培技術,樟樹在適當密植的情況下,每畝種植量可達1200-1400株,按照4畝的種植面積,樟樹的數目應當在4800-5600株之間,程業進所說的“至少有5000棵”是比較可信的。況且,程業進16年的種植技術,難道每畝地還種植不到400株?所以,村委會出示的評估書顯然不具有可信性。
退一萬步講,暫且不管評估的樟樹數目和資產價格,這樣的評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據《2013-2017年中國資產評估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盡管我國資產評估的基本法——《資產評估法》還沒有出臺,但這并不意味著資產評估機構可以亂來。
針對林業資源的資產評估問題,2008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中提出規范林地、林木流轉,強調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經營權人可采取多種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而且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與一般資產評估不一樣,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條件對某一森林資源資產進行評估的結果與其價值量不可能完全相符。同樣的森林資源資產因評估的目的不同,所采納的評估標準和評估方法就可能不同,所得的結果也就不同。在某種意義上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結論只能是一種判斷性意見,會隨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化。
所以,即使村委會出示的資產評估書有效,但是,這份資產評估書所提供的資產評估結論只能是一種判斷性意見,不能構成資產評估標的的真實價值依據。所以,無論從哪個方面講,一紙看似“公平性”的資產評估書并不能掩飾鎮政府和村委會干部對村民正當權益的損害,不是村民“不講理”,而是領導實在“太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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