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融資再開閘 必然性與結構性共存
再融資開閘,調控“去行政化”背景下的必然舉措
事實上,關閉國內證券市場對房企的再融資渠道,作為一種行政化的干預舉措,在2010年-2011年期間曾起到顯著的效果。當時,眾多房企為了發展,不得不求助于成本高昂的信托和民間借貸資本,許多企業如綠城等因此陷入絕境,國家客觀上達到了讓房企處于“差錢”狀態而不能推高地價、房價的目的。但隨著2012年整個房市的發展,限制房企上市融資的政策效用已大為降低,再融資開閘已成為必然。
其一,房市行情回暖,融資多元化,限制房企融資的政策效用大為降低。隨著2012年整個房市行情好轉,各房企的銷售業績回升,資金變得充裕;更為重要的是,許多房企都成功實現赴海外上市或發債,而招商、萬科、萬達、綠地等龍頭房企也紛紛在香港借殼上市,開辟境外融資渠道。客觀上,這意味著限制房企上市融資的政策效用已大為降低。
其二,從國家當前宏觀經濟層面權衡,亦發現繼續維持實則弊遠大于利。一是政策繼續執行下去,是讓國際資本坐享我國房地產行業高速成長的紅利,這對我國居民收入的提高很不利。二是對整個國計民生的發展很不利,隨著越來越多的房企成功赴海外融資,我國整個房地產行業有被外資調控之虞,而且會使已經高企的外匯儲備進一步攀升,而大量的外匯占款則加大物價調控的難度、降低貨幣政策的有效性。相反,如果對房企融資開閘,則能有效吸附國內的流動性,讓大量游離的資本進入資金需求巨大的房地產市場,可以為不斷上漲的物價降溫,提高居民的財產性收入,以及減少對銀行借貸的依賴,這對房地產行業和整個國民經濟都有莫大的好處。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國家此時開閘房企融資的意圖顯而易見:就是給房企大量的供血,以推動整個市場的供應量上升。這正如新華社文章指出的:有條件放開房地產企業融資,讓優質的房地產企業公平地享有正常融資渠道,是從行政化管制向市場化的管理轉變,體現了市場化改革應有的題中之義。總而言之,房企融資再開閘是房產稅等市場化調控政策逐步到位后,相輔相成的“去行政化”配套舉措。
再融資政策即使開閘,結構性調控不會放松
即使房企再融資開放也是有條件放開,監管層會繼續深化結構性調控:
首先,對于專注于純住宅且很少做保障房的企業,沒有放開的邏輯。其次,對存在閑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再融資的大門依然將會關閉。然后,那些真正符合行業和國家經濟發展的優質企業將從中受益:比如,對于專注于城鎮化,保障房可能大開綠燈,相關的房地產企業有望率先獲批;對于處于國家調控之外的商業、綜合體等業態,國家會允許其剝離之后進行融資,當然,對于那些資質好的龍頭房企,尤其是那些容易在境外融到錢的房企,可能會放寬條件,新政策或許會改成不用完全剝離就能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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