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上市7天改募投 暴露上市前募投規劃欠考慮
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本并不少見,但剛一上市出現變更卻還是A股頭一遭。于2014年01月27日登陸中小企業板的金一文化,在春節過后拋出了一份“變更募投項目”的公告。
這只頂著“黃金工藝品第一股”頭銜的新股,在春節前夕以每股10.55元的價格向社會公開發行了2525萬股新股,募得2.66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為2.31億元。
在募投項目更改公告中,金一文化稱,公司將6900萬元原本投入零售渠道建設的資金,改投向農業銀行和招商銀行渠道。
為300余家企業提供過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的IPO咨詢機構前瞻投資顧問認為,募投項目應基于前瞻性的眼光,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細分市場發展趨勢的雙重角度進行設計與規劃,金一文化的募投項目設計雖然是一年多以前進行的,但也不至于出現如此大范圍的調整變更,這也暴露了該公司當時進行募投項目討論的時候,缺乏全面而系統的前瞻性考慮。
更換募投加劇“營銷渠道單一化”爭議
因為金一文化主營貴金屬(金、銀)的文化創意產品,不從事生產而專注于產品設計與營銷,公司目前的營銷主要依賴通過銀行與郵政這一渠道進行,因此,營銷渠道單一化一直被市場詬病。而這6900萬的投向,正是其上市之前被業內人士詬病的 “單一渠道”。如此快的變臉速度也創下了A股之最。
IPO咨詢機構前瞻投資顧問(主要為擬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前細分市場研究和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翻閱金一文化招股材料發現,在原計劃中,募集資金中的1.3億元投入銀郵渠道建設。其中工商銀行渠道投入5827萬元,農業銀行渠道投入3896萬元,招商銀行渠道投入1942萬元,郵政渠道投入1420萬元。整個銀郵渠道建設的總投入將達到3.5億元。另有3100萬元投入江陰研發中心項目,6900萬元投入零售渠道建設。
在6900萬的零售渠道建設項目中,公司擬鋪貨投資6000萬元,其余為店面裝修、辦公設備及軟件等費用。項目擬建設30家自營專賣店,全部采取與商場等聯營的方式開展經營。
然而,突如其來的臨時變更,將這6900萬元改投向農業銀行和招商銀行渠道建設項目,金額分別為4597萬元及2303萬元。如此算來,僅僅三家銀行的渠道,投入的資金就達1.86億元。
對此,金一文化給出的解釋是:通過對整體經營狀況分析發現,近一年又一期公司銀行渠道的收入比重、毛利貢獻、毛利率均處于最佳狀態。銀行渠道營業收入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比例為40%左右,但其毛利占主營業務毛利的比例卻超過60%,銀行渠道主營業務毛利率超過20%,遠高于其他營銷渠道,優勢非常明顯。此外,公司銀行營銷渠道是公司傳統優勢渠道,相較其他營銷渠道已較為成熟,因此將有限的資金優先用于發展銀行營銷渠道的建設與發展將更能發揮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為投資者帶來更好的回報。
IPO過會待發時間過長,募投時過境遷,恐無奈之舉
前瞻投資顧問基于多年的IPO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經驗認為,金一文化之所以這么急于修改募投,與公司募投設計時間過長不無關系。查閱發現,該公司早在2012年7月就已過會,而募投項目的制定及設計規劃,更是在此之前就已完成。受市場最長IPO暫停期的影響,金一文化的募投項目規劃早已時過境遷。
試想,如果金一文化在今年1月份IPO發行路演之前進行募投變更,就意味著公司招股書的大規模變更,這將使公司面臨極大的重新上會的風險,從而影響整個IPO計劃。要知道,對于一家籌備IPO多年,且過會超過一年的擬上市公司來說,讓其冒著重新上會的風險,放棄原募投設計,實屬不易。從這個角度來看,金一文化選擇上市后更改募投項目,也極有可能是無奈之舉。
規劃欠前瞻性考慮,完善新股募投監管刻不容緩
募集資金使用不到位,向來是困擾A股已久的痼疾。為滿足上市條件,部分公司在上市前規劃募投項目,上市后再變更募投方向,早已是業界慣用的操作手法。
正是基于募投項目監管,本次新股發行改革方案提出:“發行人應根據募投項目資金需要量合理確定新股發行數量,新股數量不足法定上市條件的,可以通過轉讓老股增加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新股發行超募的資金,要相應減持老股。”
但是,這條新規并未起到預期效果。據證券時報記者統計,截至2月7日,48個IPO項目已完成或進入網上發行階段。其中,因超募而被迫啟動老股減持的首發項目高達40個。其中,839位首發企業股東因首發企業超募而減持,提前套現了111.05億元,一度掀起老股百億套現盛宴。
為300余家企業提供過上市前細分市場研究的IPO咨詢機構前瞻投資顧問認為,募投項目應基于前瞻性的眼光,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細分市場發展趨勢的雙重角度進行設計與規劃,金一文化的募投項目設計雖然是一年多以前進行的,但也不至于出現如此大范圍的調整變更,這也暴露了該公司當時進行募投項目討論的時候,缺乏全面而系統的前瞻性考慮。
當然,從制度層面來看,此次金一文化變更募投的事件,無疑也暴露出新股發行過程中過于關注募投項目的弊端。
在美國等市場上,企業招股說明書僅需簡單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方向,甚至不需要支持材料,更不存在對募投項目本身的審核。至于能否超募則是發行人、投行、投資者博弈的結果。
有業內人士評論稱,同成熟資本市場發行制度比較不難發現,我國資本市場基于募投項目的IPO審核是計劃經濟思維下的審批制度。隨著注冊制改革推進和發審委取消,取消募投指標是大勢所趨。不過,注冊制尚在推進過程之中,發審會3月有望重啟,在目前的過渡階段,容易出現“一松就亂”的局面,對募投監管相關規定的修改應逐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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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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